中共常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改革事项备案和动态信息上报的通知
常改办发〔2015〕1号
各专项小组联络办,各区县(市)委改革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党委(工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改革事项的统筹调度,确保全市各项改革有力有序推进,推动重要改革事项备案、动态信息上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改革事项提请审议、文件备案、重要情况报告范围和流程的通知》(湘改发〔2014〕4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要文件备案。各专项小组联络办,各区县(市)委改革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党委(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直五区党委〈工委〉办公室)要及时向市委改革办备案报告本地本领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出台的改革事项文件,包括年度工作要点、重要改革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改革举措、改革试点项目方案举措等相关正式文件。改革事项文件正式印发后,要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报告和改革事项正式文件一并报市委改革办备案。市委改革办对报备的改革事项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2.重要事项上报。各专项小组联络办,各区县(市)委改革办,市直五区党委(工委)办公室要及时向市委改革办报告改革事项相关情况,主要包括纳入国家、省、市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省委、市委确定改革项目进展成效;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省部级领导对改革事项的重要批示指示;改革的好经验、好作法;特色亮点工作;年内完成的重大改革课题;其他与改革相关的事项。
3.重要会议报告。各专项小组召开重大改革工作会议或研究讨论改革事项,要通知市委改革办派人参会,会议议定或部署事项要及时报市委改革办备案。
各专项小组联络办、各区县(市)委改革办、市直五区党委(工委)办公室要按照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在每月25日之前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报送至市委改革办。
市委改革办将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以年度考核办法为依据,计入绩效评估总分。
附件:×××关于《×××》的备案报告
中共常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附件:
×××关于《×××》的备案报告
市委改革办:
现将×××(印发机关名称)于×年×月×日印发(或制定)的《×××》报请市委改革办备案。
×××(印发机关名称)
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正文用方正宋仿三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