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成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近年来,武陵区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称股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全区街道所属36个村(社区)中,已有29个村(社区)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放股权证书12084本,受益群众38600多人。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示范引导、因地制宜,让群众主动参与股改
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原则,成熟一个,改革一个。 一是选点示范。选取群众基础好、基层组织战斗力强、集体经济收入大的永安街道三闾港、丹阳街道张家台、长庚街道皂果树三个社区作为先行试点单位,启动股改工作。在村(社区)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设立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历经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配置、股东大会等程序,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试点探索,制定了一套较完整的股改工作程序,树立了示范样板。二是深入宣传。在股改试点成功基础上,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从思想认识上由“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先后召开村(社区)民会议170多场次,发放公开信14500份。在常德电视台、常德日报等传统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股改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筑牢了群众基础。三是分类施策。针对36个村(社区)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选择股改模式。对集体经营性资产数额较大、收入来源稳定、有潜力的村,纳入规范型股改范围,量化集体资产,固化成员,明确股权股值;对集体经济相对较弱的村,纳入基本型股改范围,先界定固化成员,暂不量化资产,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值。
二、坚持公开公平、量化到人,让群众从居民变股民
严格对资产、成员、股权进行确认,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真正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民”。一是严格清产核资。2014年全区区划调整后,为摸清家底,开展了集体资产全面清理核查,并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了公示,将整个过程置于阳光下,自觉接受村民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确保了集体资产在清产核资过程中不遗漏、不流失。二是民主确认成员。我区的村(社区)位于城中或城郊,人口流动性大,外迁人员多,尤其是水库移民、平垸行洪移民、投亲靠友移民等复杂群体很难把握。为此,我们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和资格唯一性”的原则,一般以户籍关系为基础,结合生产生活历史、土地承包关系、享受集体分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义务关系和管理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以组为单位,逐户上门,调查摸底,张榜公示,最后由村(社区)民代表大会决定是否享有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资格,基本确保了公平公正。三是科学设置股权。学习借鉴江苏、浙江等地股改成功经验,结合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实际情况,明确了“人口股”或“人口股+农龄股”这两种类型,确定股权配置按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明确到人,股权跟人走,股权实行静态管理,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内部转让,但不能退股提现的基本运作方式。2016年全区6800多人享受股权分红共计703万元。
三、坚持全区发力、高位推进,让群众早受益得实惠
我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把产权制度改革放到农村改革的重要位置,放到维护农民权益、加快发展集体经济的首要位置。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顾问,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高规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经站,具体指导和谋划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每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领导班子,实行乡镇长、街道主任负责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动股改工作。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推进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考核奖励办法等,为股改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相关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对股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2016年,对3名履职不力的乡镇干部进行了调整,对1名乡长进行了约谈。四是强化财力保障。为确保股改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安排每个试点村(社区)工作经费5万元、参与股改工作的村(社区)工作经费3万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近年来,区财政共下拨专项经费200余万元,为股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此文为武陵区在3月10日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上的典型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