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正式纳入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
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对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名单进行了审议,原则通过了包括石门县在内的13个试点县(市)名单,标志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相关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地区,试点探索建立事权、财权、行政权三统一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石门县作为我市的人口大县和经济强县,是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两大板块的交汇点,区位优势明显。既可以享受国家扶贫攻坚的重点支持,又可以对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建设,还是重要的湘鄂省际边界县,能够享受专项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此外,该县在全面推进美丽乡村“3+x”社会治理模式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具备了一定的改革工作基础和经验,部分改革已成为国家、省改革试点。
下一步,市里将根据省里统一安排,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初步拟定8月底前,市级层面完成相关职责权限的委托授权等划转交接工作,指导石门县做好职权承接、制度完善等工作,年内按照新管理体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