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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五有”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26 信息来源:市委政研室 【字体:

        市委改革办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之后,石门县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实施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有领导机构。成立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所有县委常委任成员。

        二是有工作班子。设立了县委改革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委政研室,并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任改革办主任,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办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任县委改革办副主任,另拟定了2名专职副主任人选。从其他单位选调了2名优秀公务员充实到改革办开展工作。目前,县委编委办已按程序将机构设置、领导职数、行政编制向上报批,待市批复后将对副主任职务和工作人员编制予以明确。

        三是有实施方案。7月23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石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并在省委明确的48项重点改革任务和市委的10项重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5项自主改革任务。县委改革办严格按照“六明确”的要求,对每项改革任务进行了逐项梳理,并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是有工作机制。认真学习研究《关于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对“六规章”进行深入研读,按规定迅速启动实施。

        五是有创新突破。按照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了推进美丽乡村“3+X”社会治理模式改革、推进农产品供销体制改革、深化县本级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组织建设改革创新、推进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改革等5项自主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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