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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5-11-30 信息来源:市委政研室 【字体:

        10月14日下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群主持召开市委第22次常委会议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

       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审议了《关于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常德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任务表》、《常德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动员会议方案》,原则上同意市民政局提交的《关于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行文。

        会议指出,一是关于特殊形态政区(各类管理区、产业园区)行政区划建制的问题,只明确其代管乡镇的合并工作。本次合并乡镇不涉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变动。二是关于津澧相邻乡镇的建制问题,由领导小组按照有利于推进津澧融城的原则,做好统筹协调。三是关于机构编制的配套政策问题,以市委编委办为主,市委组织部参与,就乡镇区划调整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站所事业单位的规范,形成一个全市性的指导意见后,按程序提请市委编委会研究。四是关于干部人事政策问题,政府机构改革政策能否在本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继续适用,由市委组织部向省委请示。在乡镇区划调整过程中涉及到的干部调整工作,要与换届和政府机构改革相结合,搞好统筹协调,避免增加行政成本。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合乡并村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民政部门以及农口系统等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把合乡并村的意义讲清楚,把政策讲透彻,通过深入、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确保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严明纪律,严肃追责。市纪委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明确各项责任追究的事项及情形。对无事生非,挑头闹事者要坚决依法处置。要明确责任,主体到位。乡镇区划调整的领导责任在市级,王群、周德睿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具体责任人;主体责任为区县(市)委、政府,负责辖区内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委书记担任所在区县(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要调优调强,转变职能。要抢抓历史机遇,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改善以及社会大局稳定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全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避免几个行政区划的简单相加,确保调优调强,转变职能。要强化督导,协调上下。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及时做好上下协调沟通工作,确保按节点、按要求、按程序完成任务。要确保稳定,按时完成。由何英平、胡丘陵同志负责,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因乡镇区划调整合村工作引发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一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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