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底线红线 加快国有林场改革
常德市共有19个国有林场,林场经营总面积74.5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26.5万亩;林场职工总人数2149人,其中在职职工1012人,离退休职工1137人。今年以来,全市以公益性改革为方向,坚持“保生态、保民生”两条底线,坚守“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两条红线,按照“不把一个林场推向市场,不把一个正式职工关在编制门外,不抛弃一个富余职工”的三不原则,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现了国有林场“定性定编落实到位、富余职工安置到位、职工生活保障到位、可持续发展扶持到位”四到位。 常德国有林场改革的做法得到省林业厅领导的充分肯定,称赞 “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1.加强统筹谋划,打好“提前仗”。一是高位推进。针对国有林场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且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等工作实际情况,为确保改革全面稳步推进,全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全市19个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副市长朱晓平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宣传发动。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抽调人员充实力量,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通过会议传达、走访调查、职工座谈等多种形式,向林场职工、家属广泛宣传改革历史背景、现实意义,详细讲解改革方针、政策和内容,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对国有林场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跟踪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强化保障。按照“三个一律”的原则,即改革前期费用一律由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一次性解决;改革后续费用一律财政兜底;改革后编内人员、机构运转经费一律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编内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按照同类性质单位予以财政保障,免除后顾之忧。
2.理顺体制机制,打好“攻坚仗”。一是科学定性。科学界定国有林场属性,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全市19个国有林场,过去有17个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通过此次改革,全市19个国有林场定位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生态公益服务型国有林场,全部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是严格定编。按照“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岗位设置、管护面积和难度共核定事业编制279名,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全面定责。将定编职工和护林员按人均面积定岗定责,对所有护林点进行整合,对该保留的工区切实保留,配备好护林员,并按年均造林抚育面积设置动态生产岗位,确保分块管理、各负其责。四是严肃纪律。严格“三资”管理,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改革资金不浪费。桃源县实行 “三冻结一收回”制度,即冻结一切林木采伐审批,冻结征占用林地手续,冻结任何改变国有森林资源所有权行为,将10名职工经营管理的山林有偿收归林场,确保了改革期间全县国有林场没有砍过一根树,没有分过一分地,没有处置一起国有资产。
3.保障职工权益,打好“稳定仗”。一是全面提升待遇保障。全面提升工资待遇,定编职工、未定编职工年收入分别予以适当提高,并将全市林场在职人员全部纳入“五险一金”保障范围。二是合理安置裁减职工。通过定编减员,全市国有林场产生富余职工674人,在基本保障到位的基础上,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对部分职工实行提前退休,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转岗就业等形式,解决裁减职工就业问题,确保了裁减职工队伍稳定。三是有效改善居住条件。近年来,全市以国有林区棚户改造为契机,实施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2336户,其中异地新建住房1907户,原址改造住房429户,极大改善了林场职工居住环境。四是公共服务共享配套。按照“林场融入乡镇、职工融入当地”的思路,实行林场与周边地区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共享,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年来,全市整合项目资金5000余万元,建设管护房16处,维修厂部5个,新建林区道路142公里,修补公路1000余公里,建设安全饮用水工程16个,升级改造林区电网4个,国有林场基础条件得到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