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个坚持”健全三项机制 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市委政法委紧紧围绕涉法涉诉信访“分得开”“导得入”“化得了”的总目标,始终坚持法治化取向、规范化运作、群众化标准,建立了诉访分离机制、联合受理机制和依法处理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当前,诉访分离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实现整体转型,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赴省访排名连续保持全省市州后三位以内,进京访一直低位运行,总体呈现了“弃访转法”的良好势头。
一、坚持法治化取向,建立诉访分离机制,着力解决“分得开”的问题
1. 事项范围分开。制订了《诉访分离甄别处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一是明确诉的分离原则。将涉法涉诉信访称为涉法涉诉事项,从概念上将诉与访分开,并明确了分类别、依职责、按程序的诉访分离原则。二是明确诉的界定标准。确立了诉的三个条件,划清了诉访甄别的界限。三是明确诉的具体范围。依据工作实际,分别列举出应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的14种涉法涉诉事项与不属于涉法涉诉事项的6种情形,方便实践中对照操作。
2. 受理平台分开。理顺司法与信访之间的关系,变原来由各信访部门多头受理为政法机关直接受理、直接面对群众。在市信访接待中心内设立市涉法涉诉联合受理中心,涉法涉诉事项与普通信访在工作平台上完全实行了“接待场所、受理范围、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处理方式”的五分离,各进各的门,各管各的事。同时,通过公示电子屏、文化宣传墙、指引手册,广泛宣传涉法涉诉改革精神。
3. 责任主体分开。联合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印发了《涉法涉诉信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了政法机关的主体责任,变党委政府牵头推动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明确信访部门不再受理涉法涉诉事项,不再用行政命令与手段启动法律程序。对诉访交织的事项,按照诉求的性质划分主次责任,明确一方主导一方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
二、坚持规范化运作,建立联合受理机制,着力解决“导得入”的问题
1. 联合接待,方便群众。市涉法涉诉联合受理中心整合了市公检法司和武陵、鼎城两城区的力量,下设分流、受理、指引、咨询四室,作为各政法机关前移窗口。现已具备整合、吸附、推动、监督、协调、指导、归责、救助、终结、处突十大功能,变政法各机关原“分散式”接访为“一站式”联合受理,确保群众诉求有人管。如西洞庭管理区彭某因拆迁问题连续12次进京非访,联合受理中心在参与受理中发现开发商有暴力毁财的犯罪嫌疑,当即主动受理导入司法程序,促使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 分类导入,规范受理。出台《接待登记分流工作流程》,实行“三步走”:首先,将涉法涉诉事项分解为申诉、控告、咨询三类,按“分类处置”原则定向分流至窗口;然后,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相应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一对一”的接谈;最后,对照各单位受案的“菜单式”细化项目对应受理。自去年5月份以来,联合受理中心共接待来访8776人,受理5013件,未发生一起导入失误与受理错误的案件。
3. 严格管控,防止倒流。对导入事项的办理规定了“三个一律”:初次反映的一律复查;已导入的一律答复;倒流重访的一律甄别。初次接待后原则上一个月内应答复是否启动程序,不启动的应告知其救济途径。出现倒流,再次接待时应甄别,如认定重复访有理,一次风险提醒,二次通报督办。同时开展“政法机关中层骨干进中心活动”,市公检法司每周派出一名中层骨干到受理窗口轮值一天,专司导入疑难的事项,充分发挥其专业性与权威性优势,确保导入顺畅不倒流。自活动开展以来,共有101名中层骨干接访873件次,导入复杂疑难事项118件。
三、坚持群众化标准,建立依法处理机制,着力解决“化得了”的问题
1. 加强执法监督。一是程序流转做好衔接配合。政法机关对导入的事项,由立案信访部门依法受理后,再分流至执法业务部门办理。二是依法办案做好同步监管。立案、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实体处理、程序、审限和工作纪律实行同步监督,与办案部门一道进行双重把关。三是确保效果做好事后评查。市委政法委今年组建“党委执法监督专家人才库”,成立了由30名司法部门业务精英组成的监督队伍,对群众反映较大的案件进行实时评查。共评查案件48件,纠正了执法问题29个,有力地促进了政法机关依法、公正办案,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问题的产生。
2. 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全面会查。对全市摸排出来的67件重点积案,逐件按照重新确定办理人员、重新调查案件情况、重新制定化解措施的“三重新”要求进行一次回头看,做到案情、工作、症结、对策、责任“五清”。二是集中化解。经过4个月的集中化解,共化解积案41起,化解率为61%。三是界定退出。对经多次处理的无理老访,经复查与听证后启动终结退出,实行程序报结。对界定的无理老访一律不予接待不登记,若违法则依法打击。
3. 强化纠错追责。出台《涉法涉诉事项责任追究办法》,对因执法办案引发涉法涉诉矛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一方面,严格纠正执法错误。对社会效果较差的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错误坚决纠正。如某公安局对一起不起诉案件扣押的2700多万元款项一直不依法返还,相关当事人上访申诉反映强烈,启动纠错程序后,该局立即得到纠正。另一方面,严格追究执法责任。凡属错案、瑕疵案,或者在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严格追责惩戒。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执法人员15人,对其中11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