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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5-01-05 信息来源:市委政研室 【字体:

  安乡县坚持分类减量、按量收费原则,全面推行三个三分之一的垃圾处理模式,取得了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好成绩,探索出了一条科学可行、经济环保的垃圾处理模式,有力地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创新处理模式。2013年上半年,安乡县在安康乡向阳村和安兴村率先试点,进行分类减量、按量收费三个三分之一的垃圾处理模式探索,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三类,分别采用三种方式进行处理。在分类上,第一类为青菜叶、瓜果皮、鸡粪便、餐桌垃圾等有机垃圾;第二类为塑料袋、废纸片、枯枝败叶、农药包装、一次性筷子等可焚烧垃圾;第三类为废包装纸盒、白(啤)酒瓶、废烟花、废旧金属、一次性碗杯、农药瓶等可回收垃圾。在处理上,利用每户配备的一池一坑一桶一袋,将能沤肥的三分之一有机垃圾放入热水坑沤肥;能焚烧的三分之一可焚烧垃圾放入焚烧池焚烧;能回收的三分之一可回收垃圾有害部分桶装集中处理,无害部分袋装统一销售。按照村级主导、市场运作、定量收购、少补多兑的原则,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由县供销社成立专门的收购公司,全面实现村收购、乡集中、县调运,增强了农户的分类减量意识,促进了资源利用,缓解了资金压力,改善了环境。目前县收购公司垃圾收购量达1000多吨,调运垃圾的村、社区近100个。在收费上,坚持谁污染谁负责、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实行按量收费,即:每个农户每月上交定量垃圾,不足部分收取一定费用,超量部分实行物质兑付,既增强了农户的责任,又避免了加重农民负担,更让群众乐于接受。安康乡向阳村去年11月份以来,共收到可回收垃圾7264.8元。通过一年的试点探索,今年在全县250个农村、社区中全面铺开,形成了垃圾处理的安乡模式

  实施村民自治。坚持把群众参与作为整治农村环境的关键环节来抓,提高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源头切实减少环境污染,实现了群众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一是制定村规民约。在既尊重群众意愿,又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突出农户义务、责任区域、垃圾处理办法等重点、制定了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环境卫生村规定民约》,进一步提高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组建理事会。在全县250村、社区组建由德高望重、影响力大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参与的农村环境整治理事会,主要负责资金收支管理、评比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了专款专用和收支分开,真正做到了依靠群众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评比活动。由农村环境整治理事会牵头,每月开展一次农民房前屋后卫生情况评比活动,并将评比结果发放到人,张贴到户,在每户张贴清洁”“不清洁字样。同时,对清洁户给予肥皂、扫帚等价值10—20元的物质奖励,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度。

  夯实基础条件。把硬件设施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基础工作来抓,每年县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实施以奖代投,确保了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一是配齐了一批硬件设施。2014年,投入200多万元,新购置大型清运车5辆,在安丰乡、安康乡、官垱镇等地新建无害化焚烧炉7个,大型垃圾中转站3个。乡村两级筹资筹劳700多万元,建成垃圾焚烧池5万多个、热水坑43000多个。二是组建了一支保洁队伍。从社会上选聘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510人,组成了庞大的保洁员队伍,为全县250个村、社区配备保洁员2名,对八条主干线路实行了分段包干,长效保洁。同时,针对保洁员长期到农村公路上工作的实际,统一为保洁员购买工伤保险,解除了保洁员的后顾之忧;与保洁员签订三年用工合同,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了队伍稳定。目前,全县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五个没有,即: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村间、集镇没有散放的垃圾;沟渠水面没有漂浮的垃圾;省道、县道、乡村公路两边没有散落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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