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28-20171208-1037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16-05-20 |
中共常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常德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改办发〔2016〕3号
各区县(市)委改革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办公室:
《2016年度常德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委改革办主任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2016年度常德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
一、对区县市、市直五区考核办法
1.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的重点改革事项,区县(市)、市直五区没有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出台相应文件方案的,每项扣1分。
2.重点改革事项和其他改革事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前者每项扣2分,后者每项扣1分。
3.改革事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分。
4.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问题受到通报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再扣1分。
5.正面宣传推介改革工作,要求在《湖南日报》、省委改革办内刊、市改革办内刊分别单条上稿2篇、1篇、2篇,没有完成任务的,1篇扣0.5分。
6.重大改革事项实施半年,相关指标优化幅度全市第一或满意度全市排第一的,每项加1分。
7.改革经验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被评为全国经验案例(创新案例)的,每次加2分;获得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在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被评为全省经验案例(创新案例)的,每次加1分;属于省直部门召开且有省委或省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现场交流会,给所在地每次加1分。
8.改革经验在《求是》、《人民日报》头版及二版头条、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单条专题推介的,每次加2分;在中办、国办、中央改革办内刊单条刊发的,每次加1分。
9.在全省绩效评估中扣分的,实行加倍扣分;在全省绩效评估中加分的,实行双倍加分。
10.区县(市)、市直五区加减分均不封顶。
二、对市直单位考核办法
1.改革进展成效(20分)
(1)省委、省政府出台改革事项,对口部门半年内未制定文件方案提交相关会议审议的,每项扣1分。
(2)重点改革事项和其他改革事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前者每项扣2分,后者每项扣1分。
(3)改革事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分。
(4)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问题受到通报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再扣1分。
(5)正面宣传推介改革工作,要求在《湖南日报》、省委改革办内刊、市改革办内刊均单条上稿1篇,没有完成任务的,1篇扣0.5分。
2.改革特色亮点(5分)
(1)重大改革事项实施半年,相关指标优化幅度全市第一或满意度全市排第一的,每项加1分。
(2)改革经验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被评为全国经验案例(创新案例)的,每次加2分;获得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在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被评为全省经验案例(创新案例)的,每次加1分;属于省直部门在常德召开且有省委或省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现场交流会,给承办会议的主体部门每次加1分。
(3)改革经验在《求是》、《人民日报》头版及二版头条、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单条专题推介的,每次加2分;在中办、国办、中央改革办内刊单条刊发的,每次加1分。
(4)在全省绩效评估中扣分的,实行加倍扣分;在全省绩效评估中加分的,实行双倍加分。
(5)加分累计5分封顶,超过封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