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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常德高新区全面收归市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13 信息来源: 【字体:

赵晓波

【背景】2017年2月,常德高新区获批成为国家级高新区。2018年10月30日,《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明确常德高新区实行“市区共管、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主要管理其领导班子建设、发展规划、目标考核、重大项目的协调与落地;鼎城区委、区政府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对高新区发展履行管理及支持责任。在近几年的实际运行中,已经显现出了某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意见》指出,赋予高新区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权,建立独立的财政体制,赋予其市级经济与建设事务管理权。但市区共管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市区两级都在管、都不管的问题,权责不匹配、职能职责不清、发展自主权不够等问题突出,增加管理协调层级,降低运行管理效率,而且这一弊端会越来越突出。

2.主要领导力量不够。今年7月之前,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由与之级别相同的鼎城区委书记兼任,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精力分散、在市级层面话语权不够等问题。最近,组织任命原高新区主任担任党工委书记,此举虽然改变了书记兼职主要领导精力不够的问题,但在提高国家级高新区统筹协调力度方面仍显不足。

3.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拥有一定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管理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关键的权力往往下放不到位,有些权力下放以后,高新区没有承接主体,导致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意见建议】

1.全面收归市管。园区作为市城区产业发展的主阵地,对于全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目前市区共管体制所带来的问题已经显现,后续高新区能否保持高速、与之相匹配的高质量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体制能否进行同步变革。全面收归市管不仅有利于高新区争取更大的投入和扶持力度,提高运行管理效率,更有利于高新区形成独立的管理架构,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和各项权限。

2.高配主要领导。2010年升级为国家级园区的经开区,早在2006年底就明确常务副市长为开发区工委第一书记、副市长兼任开发区工委书记,加强了对开发区的具体领导。2017年与常德高新区同一批次升格为国家高新区的咸宁国家高新区,其党工委书记由咸宁市市委常委担任。基于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资源,建议常德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由市委常委或副市长担任。

3.落实简政放权。按照常发〔2018〕11号文件,赋予了高新区一系列权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市直部门要加强对下放权限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及督查,确保放权落到实处;可考虑给予园区管委会项目审批决策权限,允许管委会在财政、土地、行政审批等领域先行先试,赋予园区建设发展最大自主权;授予园区更多的产业准入的决策权,并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赋予园区一定的政策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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