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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0-11-27 信息来源: 【字体:

市委政研室课题调研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好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饭桌子”历来都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也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市委书记周德睿同志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多次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座谈,并带队赴深圳市等地学习考察。日前,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参与,组建专题调研组,围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深入广泛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协作联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工作成绩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特别是2018年,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作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策,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来谋篇布局,在全市上下掀起了创建热潮。通过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开展社会共治等务实举措,我市连续18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和获得感显著提升。2019年,我市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为83.29分,排名全省第二,比启动创建前提高近10个百分点。  

1.党委政府重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在全省率先将食品安全工作“四纳入”“四写进”,即纳入“十四五”规划、社会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和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内容,写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工作报告。市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巡察范畴,从第八轮巡视开始启动;市政府出台《常德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领导干部对分管行业、分管领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市人大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监督内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大检查;市政协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协商议政的重要内容,列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监督评议工作。  

2.部门联动紧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推动各部门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出台综合协调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强化食安办统筹协调职责,联合教育、商务等5部门设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1700余块。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商务、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协作,开展了关闭城区活禽交易宰杀执法等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抽检信息共享,如津市建立了“清单式”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定点屠宰的相关信息发送至商务、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无缝式监管。  

3.基层保障到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及装备,打通基层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基本建成了市、县、乡、村、组五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武陵区结合综治平安网格化管理,食品安全工作下沉到社区网格员,汉寿县食品安全信息员到村组。加强财政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达1.5亿元,食品抽检经费3000多万元,抽检量达到5批次/每千人;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三小”整治和米粉提质改造。加强监管执法保障。积极推广石门县、鼎城区“平台公司购买、市场监管租用”执法车辆模式,做到了“一所一车”。  

4.品牌建设有力。引导企业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把控产品品质,积极打造健康绿色食品品牌。实施米粉提质工程,将全市43家湿米粉生产企业整合为17家,推进常德米粉产业园建设,实现集中生产、冷链配送、冷藏销售。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工程,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品种改良和基地改造力度,积极创建“两品一标”和区域公用品牌。“常德香米”“石门柑橘”被评为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常德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重要生产基地。目前,全市有绿色食品188个、有机食品51个,地理标志商标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个,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42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5.执法打击严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护源”“护老”“护苗”等攻坚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在检察院、公安局建立了两个“联络室”,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自启动创建以来,全市共办理违法一般程序案件近5000余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72 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9个。移送涉刑案件90件,刑事判决41人,列入公安部督办案件4件,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15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作。当前取得的工作成绩固然可喜,但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以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仍然不容忽视。  

1.企业主体基础相对薄弱。一是量大难管。全市现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8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27家,小餐饮店15625家,食品摊贩525家。由于市场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等原因,食品经营业态“低、小、散、乱”问题突出。二是自律不强。食品行业信用体系、诚信体系还不健全,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措施不完善,造成生产经营主体良莠不齐,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配合不够。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多是被动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监管意识不强,个别人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不配合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一是源头风险。环境污染导致食品重金属、有机污染物超标的问题依然突出;种养殖环节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禁使用高度剧毒农药、过量使用抗生素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过程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规微生物超标以及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问题频发。从2019年抽检结果来看,市本级完成食品监督抽检任务15794批次,合格率为93.09%,不合格109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非法添加造成重金属超标。另外,网络销售、网上订餐等新业态的兴起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三是潜在风险。食品安全标准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新材料、新工艺、新配方,以及食品科技进步等都带来了大量不确定风险。  

3.现代化监管体系还未建立。一是制度机制不全。食用农产品准入与退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不够紧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会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还未落实到位,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等修订工作仍未启动,导致部门间联动不够、合力不强。二是监管能力不足。以武陵区为例,全区持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近1.6万家,区市场监管局设6个食品监管股室、1个执法队和14个市场监管所,共有监管人员103人,平均年龄52岁,存在新兵较多、业务不熟、人员老化等问题。特别是基层监管所不仅要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要担负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多项监管任务,事多、人少、责任重、压力大,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另外,办公场所、执法装备严重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引不进留不住,县级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薄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作用的发挥。三是违法曝光不够。大部分市级部门均设立了专门曝光台,定期公开不合格产品信息及处置情况,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但区县(市)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太少,不能形成有效震慑。  

4.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形成。一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由于涉及金额较小,往往采取忍让沉默的态度,没有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间接助长了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不够。无论是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 还是在所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都鲜见食品行业协会的身影, 充分说明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还很弱。三是社会参与面还不广。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不高,参与范围不广、不深等问题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市食品安全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建议及对策  

食品安全工作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紧盯创建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核心,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抓住推进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牛鼻子”,树立党政同责的工作导向,全面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完善问责机制,形成政令畅通、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局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落实职能部门责任。食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食品、米面油等重点食品以及重要食品企业和学校、幼儿园等集中用餐单位的监管。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导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申请准入许可,持证经营或纳入备案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入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参与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2.以加强科学监管为基础,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抽检在日常监管中的指导作用,加快市级检验检测中心能力建设,扩大检测参数,实现对32大类食品全项检测。加快实施区县(市)检测中心改造升级、扩项提质项目,实现对本地生产加工的特色食品、餐饮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等项目常规检验。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出台专业人才培育引进扶持政策,重点引进一批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和检验检测人才。加强基层监管人员、检测人员理论知识与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学习培训,统一组织开展入职培训和跟班学习,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三是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检查、全流程记录和全过程管理,提高执法精确度和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3.以健全监管机制为重点,增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完善源头管控机制。继续大力开展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行为。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指导力度,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采购、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牢牢把住源头关。二是不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库,重点抽检输入性食品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米、面、油、米粉等食品,对可能发生较高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风险警示。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不断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切实加强与执法、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交、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统一证据标准,加大涉食品安全刑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  

4.以实现共治共享为目标,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合力。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及必要的工作信息,让社会各方面了解风险、规避风险,举报隐患。二是建立举报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咨询,鼓励群众揭发举报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让各种违法行为时时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不法分子在人人监督的“天网”下无处藏身。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对出现误导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对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依法予以惩治,形成政府、企业、个人积极参与,全社会依法监督、协调一致、良性互动的共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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